理赔服务

  

理赔申请流程: 

1、理赔报案

请您(投保人)、被保险人或保险金受益人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,第一时间拨打你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的服务电话报案,或请拨打本代理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591998获得帮助。您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理赔帮助: 通知您的代理人协助办理; 亲临我公司,我们的客服人员会为您解答理赔咨询并协助您办理理赔; 也可以直接向您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。

2、理赔申请的常规资料

为了方便您提交理赔申请,我们列举了理赔需要的常规资料供您参考。

不同保险事故需要准备相应的理赔申请资料,您可根据您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要求来准备相应资料。如有需要,保险公司会要求您提供常规资料以外的其他材料。如被保险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者,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,需提供关系证明或监护文件。

 3、申请资料需要注意  

申请资料必须提供原件,住院病历复印后由医院盖章确认视为原件。

如相关证明无法提供原件的,必须由原件留存机构在证明的复印件上盖章确认。

对于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已用于其他途径报销的,请报销单位在收据复印件上做出说明并盖章确认;

如果已在医保报销的,需提供医保审核单。

疾病住院/意外理赔 

1.完整的门、急诊病历卡 

2.出院小结(如有住院)、诊断书、手术证明(如接受手术治疗) 

3.门诊、住院收据,费用清单 

4.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、原因、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 

重大疾病/防癌保险 

1.保险合同(投保单正本的复印件或电子影印件与其原件具有同等效力) 

2.完整的门、急诊病历卡 

3.出院小结(如有住院)、诊断书、手术证明(如接受手术治疗) 

4.户籍证明、身份证件 

5.病理检验、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诊断报告(请参见保险合同中各类重大疾病各自的资料要求) 

6.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、原因、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 

残疾/烧伤/全残豁免 

1.保险合同(投保单正本的复印件或电子影印件与其原件具有同等效力) 

2.完整的门、急诊病历卡 

3.出院小结(如有住院)、诊断书、手术证明(如接受手术治疗) 

4.户籍证明、身份证件 

5.残疾鉴定书 

6.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、原因、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 

身故(含意外身故) 

1.保险合同(投保单正本的复印件或电子影印件与其原件具有同等效力) 

2.户籍注销证明 

3.死亡证明、验尸证明书或宣告死亡判决书 

4.受益人身份证明,若非指定受益人,则需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 

5.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、原因、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 

说明: 

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、原因、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,例如: 

1.若为交通意外,须提供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处理报告原件。 

2.若为工伤,须提供工伤事故处理报告原件。 

3.若为纠纷已报案,须提供公安机关处理报告原件.